(852) 2815-6063
info@hkkf.com.hk
天气预报   25℃  48%   5月11日 (星期日)
  • 租船服务
  • 租赁服务
  • 联络我们
  • 繁
  • ENG
HKKFHKKFHKKFHKKF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港九船队
  • 消息及资讯
    • 最新消息
    • 新闻稿
    • 乘客通知
    • 渡轮条例及规例
  • 航班信息
    • 所有时间表
    • 中环 至 榕树湾
    • 中环 至 索罟湾
    • 中环 至 坪洲
    • 坪洲 至 喜灵洲
    • 码头位置
    • 票务信息
    • 宠物/货物票价及携带须知
  • 离岛风光
    • 南丫岛
      • 历史地理
      • 传统节日
      • 远足路线 / 名胜景点
    • 坪洲
      • 历史地理
      • 传统节日
      • 远足路线 / 名胜景点
  • 其他
    • 工作机会
    • 港九小轮数码服务条款及私隐政策
    • 有用链接

票务信息

月票申请及使用条款

运输署核准2021至2026年度渡轮服务牌照票价分别为港币$676.00(坪洲航线)、港币$777.00(榕树湾航线)及港币$827.00(索罟湾航线)。

1. 月票按金为港币$40.00,此按金将于退还本公司月票时退回,但退还之月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本公司只接受以现金作为月票申请的付款方式, 及接受以八达通或现金作为月票增值的付款方式。

2. 若月票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均实时失效,持票人须立即通知本公司。如因损坏而重新申请补发月票者,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如因遗失月票而重新申请补发者,则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及不可退还的手续费港币$60.00。本公司将补发与损坏或遗失月票同等价值之新月票。

3. 在任何情况下,持票人无权要求本公司向其退回月票的费用 (全部或部分)。若持票人交还本公司的月票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本公司将向该持票人退回按金。否则,本公司将以按金抵偿维修费用,持票人将无权要求本公司退回按金。

4. 翌月月票申请期为每月25号起至该月最后一天;而当月月票申请期为当月1号至10号。如申请非在相关申请期内提出,概不受理。

5. 月票增值服务的具体时间为当月最后两天及下月的头两天(届时详见通告)。月票持票人可于本公司指定地点及时间为下个月进行月票增值。

6. 月票之有效期为一历月,即由每月第一天至该月最后一天。使用期限不可更改或延迟。

7. 此月票为个人月票及不可转借他人使用。一经查获冒用,将报警处理,除实时没收月票之外,该月票持有人将被记录在案,并失去在本公司申请或持有月票的资格。

8. 榕树湾线之月票只限于每日来往中环 - 榕树湾1次。

索罟湾线之月票只限于每日来往中环 - 索罟湾1次。

坪洲线之月票只适用于普通渡轮服务,每日来往中环 - 坪洲1次。

所有月票未涵盖的行程, 持票人必须支付正常成人票价。

9. 发出月票的前提为申请者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证明文件及经核实,本公司并保留作最终决定的权利。申请者必须依从本公司的决定。

10. 如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必须尽快联络顾客服务热线 2815 6063。

11. 本公司发出的月票属于本公司财产, 必须根据要求归还本公司。

注    意:       在收到已填妥申请表连同全部所需文件起计,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此申请表及使用条款如有任何改动,恕不另行通知(包括新申请及所有已发出的月票之修改)。

学生月票申请及使用条款

运输署核准2021至2026年度渡轮服务牌照票价分别为港币$473.00(坪洲航线)、港币$543.00(榕树湾航线)及港币$579.00(索罟湾航线)。

1. 申请资格

学生月票申请人必须为符合下列定义的学生:

「学生」是指年龄介乎12至25岁,现正就读于本港认可院校全日制日间课程的任何人士。未满26岁的学生亦可申请,以递交申请表时的年龄为准。

「全日制日间课程」是指一般要求修读人士于本港一个学年内在认可院校修读30周或以上、而每周上课时间不少于20小时的日间课程。

「认可院校」是指:

  • 《教育条例》(第279章)第2条所指的学校;
  • 《教育条例》(第279章)第3条所指的注册学校;
  • 《教育条例》(第279章)第9条1(a)及1(b)所豁免的学校;
  • 学校的定义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第3条所定;
  • 港九小轮有限公司不时认可的其他学校;
  • 不包括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注册并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

2. 学生月票按金为港币$40.00,此按金将于退还本公司学生月票时退回,但退还之学生月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此外,本公司会收取不可退还的学生月票行政费用为港币$40.00。本公司只接受以现金作为学生月票申请的付款方式, 及接受以八达通或现金作为学生月票延续或增值的付款方式。

3. 若学生月票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均实时失效,持票人须立即通知本公司。如因损坏而重新申请补发学生月票者,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如因遗失学生月票而重新申请补发者,则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及不可退还的手续费港币$60.00。本公司将补发与损坏或遗失学生月票同等价值之新学生月票。

4. 在任何情况下,持票人无权要求本公司向其退回学生月票的费用 (全部或部分)。若持票人交还本公司的学生月票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本公司将向该持票人退回按金。否则,本公司将以按金抵偿维修费用,持票人将无权要求本公司退回按金。

5. 翌月学生月票申请期为每月20号起至该月最后一天;而当月学生月票申请期为当月1号至10号。如申请非在相关申请期内提出,概不受理。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持票人领取学生月票后方能开始使用。

6. 学生月票增值服务的具体时间为当月最后两天及下月的头两天(届时详见通告)。学生月票持票人可于本公司指定地点及时间为下个月进行学生月票增值。

7. 学生月票之有效期为一历月,即由每月第一天至该月最后一天,最长有效期为一学年 (见下文第11条)。使用期限不可更改或延迟。

8. 此学生月票为个人学生月票及不可转借他人使用。一经查获冒用,将报警处理,除实时没收学生月票之外,该学生月票持有人将被记录在案,并失去在本公司申请或持有学生月票的资格。

9. 榕树湾线之学生月票只限于每日来往中环 - 榕树湾1次。

索罟湾线之学生月票只限于每日来往中环 - 索罟湾1次。

坪洲线之学生月票只适用于普通渡轮服务,每日来往中环 - 坪洲1次。

所有学生月票未涵盖的行程, 持票人必须支付正常成人票价。

10. 发出学生月票的前提为申请者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证明文件及经核实,本公司并保留作最终决定的权利。申请者必须依从本公司的决定。

11. 学生月票之最长有效期为一学年,成功申请者须于每年九月份重新申请以延续优惠。申请者如不申请延续优惠,其学生月票将会失效,有关申请者必须办理延续学生月票手续方可继续使用其月票。

12. 申请人必须为学生月票进行增值及使用有效的学生月票乘搭渡轮才能享有优惠。小童票不适合12岁或以上的学生使用。

13. 如申请人不再符合全日制日间课程学生资格或其年龄超过25岁,学生月票即属无效,但如果申请人在持有有效学生月票的历月中年满26岁,则月票在该历月的剩余时间内将继续有效。如申请人的学生身分(如本条款所定义)或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必须尽快联络顾客服务热线 2815 6063。

14. 本公司发出的学生月票属于本公司财产, 必须根据要求归还本公司。

15. 申请表之正式收据不可当作学生月票使用乘坐本公司之渡轮。

注    意:       在收到已填妥申请表连同全部所需文件起计,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申请表及使用条款如有任何改动,恕不另行通知(包括新申请及所有已发出的学生月票之修改)。

学童接送优惠申请及使用条款

1. 欲申请学童接送优惠,申请人必须同时申请一张新的月票(不论申请人本身是否已持有月票),并通过该张新月票使用学童接送优惠。学童接送优惠不能套用于旧有月票上。若申请人本身已持有月票,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退回旧有月票。退回旧有月票须按月票之申请及使用条款进行。

2. 只有就读于南丫岛/坪洲以外的幼儿园、小学或特殊学校全日制学童的(i)家长(ii)亲属(iii)监护人或(iv)家庭佣工 方可申请及使用学童接送优惠。

3. 每张月票只容许持票人每天使用指定航线的渡轮来往中环1次。学童接送优惠之月票持有人,可藉该优惠月票每天使用指定航线的渡轮多来往1次,用以接送学童往返学校。坪洲线所有月票只适用于普通渡轮。

4. 发出附有学童接送优惠的月票之前提为申请者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证明文件及经核实,本公司并保留作最终决定的权利。申请者必须依从本公司的决定。

5. 学童接送优惠之最长有效期为一学年,成功申请者须于每年九月份重新申请以延续优惠。申请者如不申请延续优惠,其学童接送优惠月票将会失效。失效后,申请人将完全无法再使用该张学童接送优惠月票(当作普通月票使用也不可以)。如果有关申请人欲继续使用学童接送优惠,必须办理延续学童接送优惠手续。如果有关申请人欲将学童接送优惠月票更换为普通月票,必须办理更换月票手续。

6. 学童接送优惠只限每名全日制学童的一位(i)家长(ii)亲属(iii)监护人或(iv)家庭佣工 申请及使用(例如父母不可同时申请),成功申请后,如需更换持票人,新持票人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而原本的申请人则须同时向本公司退回附有学童接送优惠之月票及办理相关手续。获批准更换持票人的申请,其生效日期为批准后下一月的第一天。

7. 成功的申请人不可将学童接送优惠用作接送学童以外的其它用途。一经查获不适当使用优惠,该持票人将被记录在案,并失去在本公司申请或持有学童接送优惠的资格。

8. 申请人必须为学童接送优惠的月票进行增值及使用有效的学童接送优惠月票乘搭渡轮才能享有优惠。

9. 如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及有关学童数据有任何更改,必须尽快联络顾客服务热线 2815 6063。

10. 本公司发出的月票属于本公司财产, 必须根据要求归还本公司。

注    意:   在收到已填妥申请表连同全部所需文件起计,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此申请表及使用条款如有任何改动,恕不另行通知(包括新申请及所有已发出的学童接送优惠月票之修改)。

多程票申请及使用条款

运输署核准2021至2026年度渡轮服务牌照票价分别为港币$174.00(坪洲航线)、港币$195.00(榕树湾航线)及港币$242.00(索罟湾航线)。

 

1.  多程票按金为港币$40.00,此按金将于退还本公司多程票时退回,但退还之多程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此外,本公司会收取不可退还的多程票行政费用为港币$40.00。本公司只接受以现金作为多程票申请的付款方式, 及接受以八达通或现金作为多程票增值的付款方式。

2.  若多程票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均实时失效,持票人须立即通知本公司。如因损坏而重新申请补发多程票者,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如因遗失多程票而重新申请补发者,则需另外缴交按金港币$40.00及不可退还的手续费港币$60.00。本公司将补发与损坏或遗失多程票同等价值、剩余日数及剩余程数之多程票。

3.  在任何情况下,持票人无权要求本公司向其退回多程票的费用 (全部或部分)。若持票人交还本公司的多程票保持良好状态及可正常使用及运作,本公司将向该持票人退回按金。否则,本公司将以按金抵偿维修费用,持票人将无权要求本公司退回按金。

4.  在不妨碍第3条的前提下,多程票内尚未使用之航程,如遇不适当使用多程票的情况,及/或本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因素如恶劣天气导致停航、罢工和意外等均不能获退款或补发。

5.  多程票全年接受申请直至另行通知。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持票人领取多程票后方能开始使用。

6.  多程票持票人只可于十程航程使用后或六十日有效期结束后(以较早者为准),于本公司指定地点及时间为多程票进行增值。

7.  多程票之最长有效期是由新领取多程票当日或增值当日起计的六十天内 (补领除外)。最长有效期不可更改或延长。

8.  多程票之有效期结束后,多程票内任何未使用之航程将会实时作废。

9.  此多程票为个人多程票及不可转借他人使用,每人就每条航线只可持有一张多程票。多程票及对多程票之增值只可用于多程票的原本航线。如果持票人欲取得其他航线的多程票,则必须另外申请该航线之多程票。一经查获冒用,将报警处理,除实时没收多程票之外,该多程票持有人将被记录在案,并失去在本公司申请或持有多程票的资格。

10.  各航线多程票之覆盖范围如下:

 

榕树湾线

榕树湾线之多程票,只限于来往中环 - 榕树湾的渡轮服务。包含十程成人的单程航程,有效期最长六十日。每程航程只限使用一次,不限往来方向。

索罟湾线

索罟湾线之多程票,只限于来往中环 - 索罟湾的渡轮服务。包含十程成人的单程航程,有效期最长六十日。每程航程只限使用一次,不限往来方向。

坪洲线

坪洲线之多程票,只限于来往中环 - 坪洲的普通渡轮服务。包含十程成人的单程普通渡轮航程,有效期最长六十日。每程航程只限使用一次,不限往来方向。如使用乘搭快速渡轮,须额外支付补票费用。

 

所有多程票未涵盖的行程, 持票人必须支付正常成人票价。

 

11.  持票人在码头入闸后,必须乘搭入闸时之当前航程。即使持票人未有乘搭该航程,该多程票航程在入闸后即当已使用,包括已支付的补票费用。如果持票人欲乘搭任何之后的航程,持票人必须就该之后航程及当前航程和该之后航程之间的每一程航程,以正常成人票价支付或使用多程票上的一程(并按第10条补回任何补票费用)。

12.  发出多程票的前提为申请者必须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证明文件及经核实,本公司并保留作最终决定的权利。申请者必须依从本公司的决定。

13.  如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必须尽快联络顾客服务热线 2815 6063。

14.  本公司发出的多程票属于本公司财产, 必须根据要求归还本公司。

15.  申请表之正式收据不可当作多程票使用乘坐本公司之渡轮。

注    意:   在收到已填妥申请表连同全部所需文件起计,处理申请需时五个工作天。此申请表及使用条款如有任何改动,恕不另行通知(包括新申请及所有已发出的多程票之修改)。

个人资料收集

阁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及数据,以及使用阁下的个人月票/学生月票/学童接送优惠月票/多程票有关的一切数据,均可作为以下用途:(a)处理本公司月票/学生月票/学童接送优惠月票/多程票申请;(b)本公司与阁下进行通讯;(c)调查投诉、备受怀疑的可疑交易以及核实或更新本公司持有的任何个人资料;(d)防止及侦测罪行;(e)进行法律诉讼及其他纷争解决程序;(f)根据法例或法院命令作出披露。

本公司会将其持有与客户有关的资料保密,但阁下同意,基于上文列出之目的,本公司可将有关资料转移或披露予任何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下述各方(于香港法律容许的情况下不论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境内或境外亦然):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阁下有权:(a)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阁下有关的数据及查阅该等数据;(b)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有关阁下的不准确资料;及(c)查明本公司与个人资料有关的政策及惯例和获告知本公司持有的个人资料类别。

本公司保留就处理阁下查阅任何阁下的个人资料的要求而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

任何关于查阅或改正资料,或查询有关本公司的数据政策及惯例或本公司持有的数据类别等要求,请以书面向下列人士提出:行政主任 – 港九小轮有限公司‧香港中环新填地4号码头

若中、英文本之间有任何歧义,则应以英文本为准。

联络我们

港九小轮有限公司
电邮: info@hkkf.com.hk
电话: (852) 2815-6063
传真: (852) 2815-6263
地址: 香港中环新填地四号码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午膳休息时间:下午一时至下午二时至下午二時

网站地图

首页
最新消息
公司简介
码头位置
工作机会
租船服务
租赁服务
联络我们

© 2023 港九小轮有限公司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港九船队
  • 消息及资讯
    • 最新消息
    • 新闻稿
    • 乘客通知
    • 渡轮条例及规例
  • 航班信息
    • 所有时间表
    • 中环 至 榕树湾
    • 中环 至 索罟湾
    • 中环 至 坪洲
    • 坪洲 至 喜灵洲
    • 码头位置
    • 票务信息
    • 宠物/货物票价及携带须知
  • 离岛风光
    • 南丫岛
      • 传统节日
      • 历史地理
      • 远足路线 / 名胜景点
    • 坪洲
      • 传统节日
      • 历史地理
      • 远足路线 / 名胜景点
  • 其他
    • 工作机会
    • 港九小轮数码服务条款及私隐政策
    • 有用链接
  • 租船服务
  • 租赁服务
  • 联络我们
  • 简
    • 繁
    • ENG
HKKF